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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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轴
资格、清单与技术要求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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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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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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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000260213178982-0031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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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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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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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310000000260213178982-00318348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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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附件 ----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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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 购网( www.zfcg.sh.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10-15 16: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000000260213178982-00318348 项目名称: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2300000 元。 最高限价: 1610000 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建筑物管理, 设施设备管理,保安,保洁,绿化,会议服务,收发服务,公共关系管理,前期介入,档案管理 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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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网上报名下载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6-10-15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 10 弄 16 号 联系方式: 021-6431452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大连路 515 号 联系方式: 3596800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伟 电 话: 021-3596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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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310000000260213178982-00318348 项目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中路 828 号 项目内容 : 本项目为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建筑物管理,设施 设备管理,保安,保洁,绿化,会议服务,收发服务,公共关系管理,前期介入,档案管理等内 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2300000 元人民币。最高限价 161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 价不予接受。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二、招标人 采购人 名称: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 10 弄 16 号 联系人:赵轶隽 电话: 021-64314528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连路 515 号 联系人:王天伟 电话: 021-35968043 传真: 35968054 前台咨询电话: 021-35968090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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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有关事项 招标答疑会:不召开 现场考察:不组织 投标有效期:不少于 90 天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 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 标 地 点 网 址 : 上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 门 户 网 站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http://www.zfcg.sh.gov.cn ) 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五、其它事项 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质量保证金:不收取 六、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 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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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 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商业和技术秘密 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5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 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zfcg.sh.gov.cn )进行。 2. 定义 2.1 “ 采购项目 ” 系指《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 服务 ”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 招标人 ” 系指《投标邀请》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 投标人 ” 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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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采购活动。 4. 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 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招标人在任何情况 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公告以及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 招标人均将通过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 zfcg. sh.gov.cn )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 上的相关信息, 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 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 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 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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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 疑 函 应 当 按 照 财 政 部 制 定 的 范 本 填 写 , 范 本 格 式 可 通 过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右侧的 “ 下载专区 ” 下载。 7.7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办 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7.5 条和第 7.6 条规定的,招标人将一 次性告知投标人需要补正的事项, 投标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 视为放弃 质疑。 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或邮寄递交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 业务科(项目监管科)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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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查询记录,招标人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 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就同一内容 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 《招标需求》和《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 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 1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 ( 2 )投标人须知; ( 3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 4 )招标需求; ( 5 )评标方法与程序; ( 6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 7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 8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如果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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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4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 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 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现场考察 12.1 招标人组织现场考察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 往参加现场考察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 12.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 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 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 供。 13.2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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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 ( 6 )第四章《招标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 ( 7 )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 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 17. 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 17.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 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 览表》 ,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 《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在采购云平台 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18.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 览表》 、或者未提供《开标一览表》 ,导致其开标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投标报价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 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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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要求响应表》 ,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0.2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条件响应表》或《实质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投标。 21. 技术响应文件 2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 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 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2.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云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2.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 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 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 如果是由法定代 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 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 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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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 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招标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 24. 投标截止时间 2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采购 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投标。 24.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 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接收。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可以对在采购云平台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 有关 事项应根据采购云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 五、开标 26. 开标 26.1 招标人将按《投标邀请》或《延期公告》 (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采购云平台上 组织公开开标。 26.2 开标程序在采购云平台进行, 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云平台参加开标。 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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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 《资格条件响应表》 ,对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8.2 评标正式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 行) 》的规定,通过采购云平台开展围标串标智能巡检。若智能体发出预警提示的,评标委员会 将及时核查预警事项, 必要时可以要求相关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 并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作出投标 无效、继续评标或者废标等评标决定。 28.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8.4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8.5 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 28.6 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 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 29. 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 29.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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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便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属于上述异常低 价第③项情形的,投标人可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2.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2.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与程序》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3. 评标的有关要求 3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 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3.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 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3.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 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3.4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而不寻求外部的 证据。 33.5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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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确定的中标人。 39. 签订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 其他 采购云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采购云平台(网址: www.zfcg.sh.gov.cn )中的 “ 操作须 知 ” 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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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包括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 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 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 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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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委托管理服务的物业概况 1. 物业基本情况 2. 各楼宇及各层功能分布情况 3. 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 。 二、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采购需求》 。 三、项目实施的依据和标准 1. 实施依据 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管理要求、服务等级、质量标准与考核要求等。 2. 执行标准 国家和本市颁发的适用于本项目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说明: 为保证招标的合法性、公平性,投标人认为上述采购需求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可在 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招标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 证,如情况属实,招标人将对上述相关技术需求指标做相应修改。 四、项目服务与管理要求 1. 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本项目招标需求所要求的服务范围、内容及目标要求提供服 务。 2. 投标人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上海市场实施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资质 (包括国家和本市各类专业工种持证上岗要求) 、资格和一切手续(如有的话) ,由此引起的所有 有关事宜及费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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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人员配置及年龄层次应合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3.4 中标人在组织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按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落实所对应提供的服务工 作,中标人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做好相关管理记录,保证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3.5 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及数量,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 撤离,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 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6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 管理措施。同时应适当考虑投保足够份额的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并在报价(其他费用)中 列支必须的费用清单。 4. 人员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严格把关, 对违反采购需求要求所可能出现 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分包应当符合本项目实质性要求规定。 五、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 2. 付款方法: 12 月初,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规定的标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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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一旦中标,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 准与服务范围内提供项目服务的(合同)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2.5 投标人报价中相应的各类安全文明服务措施费,人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社会管理 等各类费用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计费,并包括在总价中。 2.6 投标报价应有细目、单价和总价。 3.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作及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 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投标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 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七、服务标准与履约验收要求 1.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 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 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2. 本项目以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 人投标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作为验收标准, 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响应及承诺高于其他 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所要求的, 则以其响应及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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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2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 ( 13 )投标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 ( 14 )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 15 )投标人委托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委托书》 ; 2. 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 1 )技术响应内容,按有关表格填写: ①投标人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②主要管理制度一览表; ③人员来源一览表;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⑤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 ⑥项目经理情况表; ⑦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⑧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主要人员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 ⑨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 2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投标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 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①整体服务方案策划及实施方案: A 服务定位和目标:结合本项目情况,提出物业管理服务的定位和具体目标。 B 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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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 A 机构及运作: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的合理性、科学性。 B 管理制度:用于支撑物业服务开展的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完备。 ④项目人员配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包括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等 及各岗位的职责,介绍人员来源情况及管理机制等人员管理制度。 如本项目要求中标方在一定比例上保留现有物业服务人员的, 投标人需说明自己在这方面的 承诺。 ⑤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可以说明其文化水平、专业职称、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 力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⑥服务承诺: A 投标人关于房屋及配套设备、设施完好率,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 绿化完好率,保洁率,道路完好率,业主综合满意率,火灾发生率,治安事件发生率,消防设施 完好率,员工流动率(年化)等服务质量指标的承诺,以及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特色服务和各种 优惠措施等。 B 投标人对自身服务自查自纠的能力的描述,以及投标人对考核标准的相关承诺。 ⑦与前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交接方案及本项目合同终止时的移交方案。例如现场交接查 验、人员安置、费用结转、物品移交,图纸档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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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 《资格条件响应表》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二、投标无效情形 1.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 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 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除上述以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 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三、评标方法与程序 1. 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用 “ 综 合评分法 ” 评标,总分为 100 分。 2. 评标委员会 2.1 本项目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 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 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 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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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 比较与评分。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 标文件进行评分。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各评委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 均分值, 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 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名顺序,如果报价仍相 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4. 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1 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 1 )价格评分:报价分=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 / 评审价) ( 2 )评标基准价:是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3 )评审价:投标报价无缺漏项的,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按照其他 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其缺漏项价格,经过计算的缺漏项价格不超过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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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的,即投标报价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 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 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 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 应当要求相关投标 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 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 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 人工成本、 制造费用等。 其中, 属于第 ③ 项情形, 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 在评标现场可不再重 复提交。 投标人不能按时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 5. 评标说明 允许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项目,分支机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 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应当为其自身所有,不得使用其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分支机构) 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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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评分细则( 100 分) 评分项目 分值 主 / 客观分 评分要点及说明 1 报价得分 0-10 客观分 报价得分=报价分值 × (评标基准价 / 评审 价) 2 需求理解 0-6 主观分 1. 对本项目服务定位 的分析及其举措, 对本 项目预期目标设定的 合理性( 0-3 分) ; 2.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 分析深度, 应对或改进 措施的情况 ( 0-3 分) 。 3 建筑及设备设施的 维护与管理 0-5 主观分 围绕建筑物, 供排水系 统,机电、照明系统, 电梯,消防系统,根据 其管理要点理解、 排查 巡检方案、 报修时间响 应、维修效果保证、服 务考评标准、 台账管理 等综合打分。 4 安保服务 0-5 主观分 根据安保计划,对人、 车辆、 监控的管理制度 与水平,交接班制度, 内部管理等综合打分。 5 保洁服务 0-5 主观分 围绕室内外各场地, 根 据其日常保洁服务标 准,窗、电梯、地面等 部位保洁方案、频次, 考评检查等综合打分。 6 其他分项服务的实 施安排 0-9 主观分 各分项服务: 收发服务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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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实施措施的合理性 和可行性( 0-2 分) ; 3. 员工职业健康的管 理思路和实施措施的 合理性和可行性( 0-1 分) 。 10 安全管理 0-2 客观分 承诺购买足额的雇主 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 每承诺一项得 1 分。 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函并在报价明细中体 现,否则不得分。 11 项目管理人员 0-15 客观分 1. 项目经理年龄≤ 45 岁且具有本科及以上 学历的得 1 分;具有 高级物业经理证书或 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 师证书的得 1 分;具 有 3 年及以上公共场 馆类物业项目的项目 经理工作经验的得 1 分。 2. 行政主管年龄≤ 45 岁且具有本科及以 上学历的得 1 分;具 有高级物业经理证书 或三级及以上物业管 理师证书的得 1 分; 具有 3 年及以上公共 场馆类物业项目的行 政客服工作经验的得 1 分。 3. 工程主管年龄 ≤ 55 岁且具有大专及 以上学历的得 1 分; 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工 职业技能证书的得 1 分;具有 3 年及以上 公共场馆类物业项目 的工程主管工作经验 的得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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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共场馆类物业 项目的保安主管工作 经验的得 1 分。需提 供学历证书及相关证 书复印件、 业主出具的 工作经验证明、 开标前 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 缴纳社保的证明。 未提 供证明材料或不满足 条件的不得分。 12 管理机构及运作 0-4 主观分 1. 项目管理机构及其 运作方法与流程的合 理 性 、 科 学 性 ( 0-2 分) ; 2. 用于支撑物业 服务开展的管理制度 的合理性和完备程度 ( 0-2 分) 。 13 其他人员配置 0-8 主观分 1. 项目其他人员的数 量、 专业能力及工作经 验与本项目需求的匹 配程度( 0-5 分) ,需 提供人员详细名单、 学 历、年龄和从业情况; 2.. 物业服务人员来源 的合法性, 人员管理机 制的合理性, 对人员流 动 情 况 的 承 诺 ( 0-3 分) 。 14 服务质量措施 0-4 主观分 承诺的各项服务质量 指标情况, 自身服务自 查自纠的能力优劣以 及承诺的考核方法和 标准的合理性、科学 性。 15 近 三 年 以 来 类 似 项目业绩 0-10 客观分 供应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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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的相关内容, 否则将 不予认可。 16 通 过 质 量 管 理 体 系认证等情况 0-4 客观分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 认证并在认证有效期 内的,每提供 1 项证 书得 1 分,满分为 4 分, 需提供有效证书扫 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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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 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___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 及投标邀请, _______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 1 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 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 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 法性不再有异议。 3.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______ 日。 4. 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 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6.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7. 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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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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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采购云平台,并在该平台填写。 填写说明: ( 1 ) “ 报价金额 ” 单位为 “ 元 ” , “ 最终报价确认 ” 单位为 “ 万元 ” ,两者所填金额 须一致。 所填金额为每一包件报价,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精确到分。 ( 2 ) “ 服务范围 ” 、 “ 服务要求 ” 、 “ 服务期限 ” :投标人只需填写 “ 响应 ” 。 (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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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分项名称 报价费用 说明 备注 1 人员费用 含人工工资、社会保险、 福利等 详见明细( ) 2 办公费用 详见明细( ) 3 其他专项费用(如有) 详见明细( ) 4 清洁卫生费用 5 秩序维护费 6 维修工具费 7 绿化服务费 (室内租摆) 3 万 统一按该金额进行报价 8 各类物耗 详见明细( ) 9 保险费用 如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 险等 详见明细( ) 10 投标人认为本表中未能 包括的其他必要费用 详见明细( ) 11 利润 需填写该项目占报价的百 分比 详见明细( ) 12 税金 需填写该项目占报价的百 分比 详见明细( ) 报价合计 说明: ( 1 )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精确到分。 ( 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和《招标需求》的要求报价。 ( 3 )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 4 )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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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条件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项目内容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 标 检 查 项 ( 响 应 内 容 说 明 ( 是 / 否 ) ) 详 细 内 容 所 对 应 电 子 投 标文件名称 备注 法 定 基 本 条 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法人证书)符合要求,提 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若委 托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其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按 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针对本项目 的唯一 《委托书》 。 分支机构不得 以自身名义独立参加本项目采购 活 动 。 2.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法 定 代 表 人 授权 1. 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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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质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项目内容 具备的条件说明 (要求) 投标检查项(响 应内容说明 ( 是 / 否 ) ) 详细内容所对应 电子投标文件名 称 备注 投标文件内容、 密封、签署等要 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1. 投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 供 《 投 标 函 》 《 开 标 一 览 表 》 《资格条件响应 表》 《实质性要求 响应表》 ; 2. 电子 投标文件须经电 子加密(投标文 件上传成功后, 系 统 即 自 动 加 密) 。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天。 投标报价 1. 不得进行选择 性报价(投标报 价应是唯一的, 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备选方案的除 外) ; 2. 不得进行 可变的或者附有 条 件 的 投 标 报 价; 3. 投标报价 不得超出招标文 件标明的项目最 高限价; 4.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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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有 缺 漏 项 的,缺漏项部分 的报价按照其他 投标人相同项的 最高报价计算, 计算出的缺漏项 部分报价不得超 过 投 标 报 价 的 10% 。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 起 3 个月。 付款方法 12 月初,采购人 根据采购需求规 定的标准对中标 供应商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的服务 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及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 附件》 ,考核合格 后 3 个工作日内 支付服务费。 合同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合同不得 转让与分包。 “ ★ ” 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采 购需求书中标有 “ ★ ” 的要求: ★ 本项目物业服务 人员不得少于 61 人。 公平竞争和诚实 信用 不得存在腐败、 欺诈或其他严重 违背公平竞争和 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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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政府采购正 常秩序的行为。 准入性职业资格 本项目包括须具 有国家或行业主 管部门颁发的准 入性职业资格证 书方可提供服务 的岗位,必须承 诺中标后投入的 服务人员均已取 得相应的准入性 职业资格证书, 且证书类别及等 级须完全满足本 项目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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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客观分评审因素响应情况表 包号: 序号 名称 是否响应 响应情况 响应材料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1 安全管理 2 项目管理人 员 3 企业综合实 力 4 近三年以来 类似项目业 绩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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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 _ __ (姓名)系注册于 _ (地址)的 _ (投标人名称,以 下简称我方) 的法定代表人, 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 (姓名, 职务)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的投标活动, 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 合同。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 本授权书一直有效。 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 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照片一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 投标人公章: 住所: 日期: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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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2. 地址: 3. 邮编: 4. 电话 / 传真: 5.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 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 1. 实收资本: 2. 资产总额: 3. 负债总额: 4. 营业收入: 5. 净利润: 6. 上交税收: 7. 从业人数: (三)其他情况: 1. 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 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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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 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 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 )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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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在投标客户端中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一栏上传的 文件将自动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供应商请勿在投标客户端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一栏上传投标 文件其他内容,否则因自动公告该栏文件导致中标人商业秘密等信息泄露的,招标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实际以采购云平台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 ( 6 )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一栏与投标文件中,多处上传本声明函的, 以投标客户端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一栏上传的作为认定依据。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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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 ___ 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 例 ___% ,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 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 日 期: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 (含 25% )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 (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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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 (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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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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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对分支机构的委托书 委托书 致: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分支机构名称)系我单位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现我单位委托(分支机构名称)作为我单 位唯一的受托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贵中心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 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 件。 我单位对(分支机构名称)的签章事项及投标活动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单位撤销本委托书面通知以前, 本委托书一直有效。 受托人在本委托书有效 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 : 受托人(公章) :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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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响应文件有关表格格式 1. 投标人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资质等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资质等证书名称 数量 详细内容所在 投标文件页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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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管理制度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序 号 管 理 制 度 名 称 执 行 起 始 时 间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 说明:列出目录即可,主要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可在技术响应文件相应部分另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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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员来源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序 号 岗 位 名 称 数 量 人 员 来 源 1 2 3 4 5 6 7 8 …… 说明: “ 人员来源 ” 是指:本企业在职职工、前物业留用人员、招聘人员、派遣工和临时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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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页 共 65 页 4.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号: 设备来源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设备使 用年限 已使用 时间 本单 位所 有 租赁 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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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页 共 65 页 5. 本项目日常消耗材料明细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材料名称 品牌 供应厂家 单价 / 单位 月消耗量 小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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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页 共 65 页 6. 项目经理情况表 项目名称: 包号: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和专业 从事物业 管理服务 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本项目经理每周现场工作时间: 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 更换项目经理的前提和客观原因: 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则: 替代项目经理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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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页 共 65 页 7.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组成 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 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 业时间 职称及职 业资格 进入本单 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 历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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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 页 共 65 页 8.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号: 用户情况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物业类型 项目建筑 面积( m 2 ) 合同金额 (万元) 管理年限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 说明: ( 1 )近三年指:从开标之日起倒推三年以内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项目。 ( 2 )需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 容、合同金额、服务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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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页 共 65 页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 :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乙方(受托人) :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物业管理条例》 《公共机构 节能条例》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 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1.1 “ 合同 ” 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 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 “ 合同金额 ” 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对价; 1.3 “ 物业管理服务 ” 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对房屋及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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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页 共 65 页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1.4 “ 甲方 ” 系指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 1.5 “ 乙方 ” 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 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主要要素 2.1 项目服务内容及范围 2.1.1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 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 件。 除上述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外,甲方因机关正常运营需要,需委托乙方提供其它服务 (合同文件服务范围以外的服务,如通讯、理发、送水、洗衣、自行车免费租赁、物品搬移等服 务,以及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突击性、临时性服务等)的,视为延伸服务,延伸服务的内容、标 准和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2.1.2 服务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区域, 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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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页 共 65 页 4.1 管理服务的质量标准 4.1.1 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 务,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达到甲方在招标文件(采购文件)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文件(响应文 件)中承诺的以及在管理服务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监督及检查、考核。 4.1.2 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规范及要求明确的,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 应当符合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规范及要求,且应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4.1.3 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规范及要求不明确的,乙方的服务标准及质量要求应按 照最新的国家、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 国家、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1.4 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还应符合上海市之有关规定。 4.1.5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并依照甲方要求提供其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便于甲方的监督检查。 4.1.6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 软件和硬件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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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页 共 65 页 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重新提供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或部分款 项,同时保留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 4.3.6 甲方在约定的验收时间到期、且经乙方书面催告 15 日后,仍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或 不验收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 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付 5.1 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金额见本合同主要要素, 除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部分按 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外, 与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要求与标准完成本物业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 用应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2 付款方式: 12 月初,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规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服务情况进行 考核,考核办法及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 附件》 ,考核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5.3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已包含在上述合同金额中。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双方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 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年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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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0 页 共 65 页 理服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本物业的服务质量。 7.1.9 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7.2 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 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 , 并做好 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管理和建档工作。 7.2.2 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并按要求委派符合岗 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7.2.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 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合同文件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费用预算,报送 甲方审定。 7.2.4 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 做好从业人 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 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 对甲方提出认 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 7.2.5 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 占用、挖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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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页 共 65 页 8.1.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对法 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 执照、 证件、 批件等, 乙方需依法取得, 并且在合同期间保证前述许可、证照的有效性,及相应的资质等级不降低。 8.1.2 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办理有关保险(如雇 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 ,依法缴纳相应税费。 8.2 保密责任 8.2.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提供、接触、知悉的对方相关仍处于不为公众所知 悉或尚未主动对外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各类信息) , 均为本条款项下双方所应恪守保密义务所针对的对象, 即使该等信息未能在本保密条款的约定中 穷尽。 8.2.2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专辟本保密条款及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视为双方已就相关 需保密信息采取了必要、 适当的保密措施。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 除须配合司法调查的情形外, 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披露、透露或促使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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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2 页 共 65 页 用时止。但延迟付款滞纳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 5 % ) 。一旦达到延迟付款滞纳 金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就由此造成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或补偿。 10.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 求乙方整改, 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 甲 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 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 5% ;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 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 额 5% 的违约金。 10.4 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 10.3 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0.5 合同履约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投标时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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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3 页 共 65 页 12.1.1 违约终止合同 12.1.1.1 在甲方针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 1 )如果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 ( 2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服务。 ( 3 )如果乙方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 4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2.1.1.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 件和方法另行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 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 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2.1.1.3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追究其法律责任。 12.1.2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进入解散或清算程序,或丧失清偿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被有关部门列入执行 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等情形) ,视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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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页 共 65 页 14.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 √ ” ) □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4.2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 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 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败诉一方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14.3 本合同中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为各自文书、信息送达地址。以专人传送的, 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以邮件或快递形式送达的,对方签收、拒签、退回之日视为送达;如 以传真形式送达, 则以传真信息发送确认之日视为送达。 前述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时的 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 ,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原送达地址在收到变更通知之前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十五、其他 15.1 本合同于双方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数字证书签订采购合同或纸质合同经双方 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 15.2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报上海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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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 页 共 65 页 附件: 履约验收方案 一、验收组织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 □委托第三方 验收主体 二、验收方式与程序 邀请本项目的其 他供应商参加验 收 □是 / □否 邀请专家参加验 收 □是 / □否 邀请服务对象参 加验收 □是 / □否 第三方检测机构 参加验收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参加抽查检测 抽查比例 存在破坏性检测 被破坏的检 测产品处理 方式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 □分期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 验收程序 三、验收内容与标准 序号 验收环节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备注:本表为履约验收方案格式,具体方案内容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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