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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国际公开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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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轴

资格、清单与技术要求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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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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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000000260512110297-0036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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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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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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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 联用仪 国际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册)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 招标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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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 第二册 目录 第五章 投标邀请 .................................................................................................................. 2 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 .............................................................................................................. 4 第七章 合同专用条款 ........................................................................................................ 15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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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 第五章 投标邀请 日期: 2026年8月3日 招标编号: 0811-264DSITC1528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 瑞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现以国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 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本项目所需资金的来源均已落实。 2、招标内容 (1)设备名称及数量: 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 壹套,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项目预算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200万元人民币,本限价不含关税、增值税,但包含进口环 节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技术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8 月 3 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10 日止(休息日和节 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下午 16:30(北京时间)选择微信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 不退;每套招标文件 700 元人民币或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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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3 5、定于 2026 年 08 月 26 日北京时间 11:00 在中国上海市宁波路 1 号申华金融大厦 10 楼会 议室举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邮编: 200002 电话: 0086-21-63230480转8610、8628 传真: 0086-21-63299235 联系人: 林之翔、苏文朋 邮箱: linzhixiang@dongsong-cn.com 户名: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 浦发银行黄浦支行 账号(人民币): 076363429232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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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4 第六章 投标资料表 下表有关货物采购的资料是对《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 本投标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 1.1 招标人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1.2 招标机构名称: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市宁波路 1 号申华金融大厦 11 楼 联系人: 林之翔、苏文朋 电话: 0086-21-63230480 转 8610、8628 传真: 0086-21-63299235 邮箱: linzhixiang@dongsong-cn.com 1.3 项目名称: 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0811-264DSITC1528 1.3 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2.1 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从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 加投标。 2.8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网址: https://www.china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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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5 异议内容上传中国国际招标网,逾期递交的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8.1 投标语言:中文 ★9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投标书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1)开标一览表应填写项目总价。 (2)关境内供货的投标,投标报价应为含税价, “价格条件”栏应以“DDP 项 目现场”表示。 (3)关境外供货的投标, “价格条件”栏应按本章 11.6.2 条要求填写(例如: “CIP 上海”或“CIP 项目现场” ) 。除 DDP 以外任何价格条件的投标报价均视 为不含税价格。 备注:关境内供货的投标是指投标产品为关境内制造的货物或由投标人或其指 定第三方完成进口报关手续的货物;关境外供货的投标是指投标产品为由招标 人或其委托的外贸公司完成进口报关手续的货物;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 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可能否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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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6 5.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 IV-9-1 至 IV-9-5; (2)投标人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本章 13.3 条规定。 7.设备系统配置的详细清单(包括软硬件及伴随服务) ; 8.提供质保期外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价格(如适用) ; 9.投标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该产品最新原版正式技术参数资料(Product Data Sheet)及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彩色印刷产品样本等技术资料; 10.投标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及保修服务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规定件格式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情况声明函》 ; 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规定件格式提供《无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行为承诺书》 ; 13.声明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单位提供关境外货物的情况) ; 14.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10.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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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7 ,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6.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其投标报价包括: 1)关境内制造的货物 (1)出厂价(应包括增值税和其它税费) ; (2)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各种售前、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移交等合同履行期间的伴随服务费用; (4)按照第八章相应条款中列出的各类培训费用。 2)由投标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完成进口报关手续的货物 (1)仓库交货价(应包括增值税、关税和其他税费) ; (2)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关境内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各种售前、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移交等合同履行期间的伴随服务费用; (4)按照第八章相应条款中列出的各类培训费用。 11.6.2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其投标报价包括: (1)CIP项目现场(即卖方运费保险费付至项目现场) ; (2)各种售前、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移交等合同履行期间的伴随服务费用; (3)按照第八章相应条款中列出的各类培训费用。 ★12.1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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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8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3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1)投标人在注册地的相关注册法律文件。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则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的复印 件;其他投标人须提供所在注册地的相关注册法律文件。); 2)若投标人是本次所需主系统设备的代理商的,应获得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 权的代理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第三方产品除外) ;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3) 4)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4) 5)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 件。 6)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见招标 文件第一册格式IV-9) 7)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于 上述要求中未涵盖,但属投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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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9 (例如 DATA SHEET、样本、产品说明书等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 文件) ,未提供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5)投标人的应标参数与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不一致时,以制造商公开 发布的印刷资料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不一致时,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 报告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为准。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40000 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5.3 投标保证金形式: 1)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或招标机构接受的其它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交:支票、银行即期汇票、银行本票、电汇、 转账、贷记凭证,不接受现金。 (建议转账) 3)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项目保证金:需在银行转账水单中明确项 目编号及对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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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0 ★17.2 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在 投标文件中(见招标文件第一册格式 IV-8) 。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单位负 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包括样本等所有资料) ,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2)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 被授权人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证 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适用) 。 18.2 1) 投标文件递交至以下地址: 招标机构名称: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宁波路 1 号申华金融大厦 10 楼会议室 邮编:200002 18.2 2) 投标邀请的标题和编号: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 联用仪,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 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08 月 26 日北京时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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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1 要求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 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 “★” )的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3)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产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证书) (涉及产 品类别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相关规定)的复印件; 1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5)迟于规定交货计划超过 4 周(含 4 周)交货; 16)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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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2 算评标总价时,包含偏离加价。计算关境内产品偏离加价时,扣除投标报价中 包含的相关税费。评标总价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关境外产品:CIP 价+进口环节税+缺漏项加价+技术商务偏离加价+其他费 用。 2)关境内产品:出厂价(含增值税)+消费税(如适用)+运输、保险费+缺 漏项加价+技术商务偏离加价+其他费用。 3)由投标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完成进口报关手续的产品:销售价(含进口环节 税、销售环节增值税)+运输、保险费+缺漏项加价+技术商务偏离加价+其 他费用。 4)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未加注“★”号的一般条款(参数) ,高于标准的,不 考虑降低评标价,低于标准的,评标价将增加该设备投标价格的百分之壹(1%) (特别注明的除外) ;若投标文件中没有单独列出该设备分项报价的,评标价 格调整时按投标总价计算。 26.3 评标价量化因素:投标人须知第 26.3 条款中的第 1) ,2) ,3) ,4) ,5)款。 26.4.1 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包装数量及每件包装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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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3 术规格》中的相应要求,投标人对其要求的偏离按照本资料表第 26.2 4)条款 的规定执行。 26.5 评标委员会应按投标人最终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评 标价格最低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8.2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 出,并将异议内容上传中国国际招标网。 授予合同 31 中标人的确定: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36 招标服务费: 1)本项目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服务费支付标准为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的百分之壹点伍 (1.5%) ; 3)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向招标机构一次性付清; 4)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以人民币支付(按开标日 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货币转换) ; 5)如果中标人不按上述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增 1 关于原产于特定国家(地区)特定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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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4 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 果截图后留存在评标报告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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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5 第七章 合同专用条款 下述合同专用条款是对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的补充。 如果合同专用条款与 《第二章 合 同通用条款》有矛盾的话,应以本专用条款为准。 条款号 内容 1.1 7) 买方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买方地址:中国上海市瑞金二路 197 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4370045 传真:021-64370045 联系人:朱炯浩、蔡燕华 1.1 8) 卖方名称: 卖方地址: 1.1 10) 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7.1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16.1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 ,2) ,3) ,4) ,5)适用。 17.2 卖方应按产品出厂标准供应货物质保期内运行所需的易损件和备品备件、随 机易损件、专用工具和附件、安装必须的特殊专用工具。若对备件有具体要 求,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相关条款。 18.2 免费质保期为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后的 3 年或以上保持有效。其他相关要求详 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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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6 20.1.1.1 (a) 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 90 天,买方将通过买方银行开出 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样式见第三章), 信用证金额等于货物合同金额的 90%, 信用证有效期至合 同规定最后一次交货后的第 21 天为止。每批发货金额的 90%在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支付。 (i) 对于 “到岸价 (CIF) ” 或 “运费、 保险付至……价 (CIP) ” 合同,标有“运费已付”的全套已装运清洁提单(空 白抬头、空白背书)或空运单(注明收货人为买方) , 并注明在目的港通知买方。 (ii) 3 份商业发票。 (iii)3 份详细装箱单。 (iv) 3 份制造商或受益人出具的质量和数量证书。 (v) 2 份发货金额 90%的以买方为付款人并交买方银行的 即期汇票。 (vi) 1 份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 12 款签发的装运通知的副 本。 (vii)以买方为受益人,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十(110%) 投保的保险单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viii)3 份由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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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7 交给买方。如果由于卖方责任,卖方没有书面通知上述单据或 随装运工具在目的港交给买方, 卖方将承担延期清关和没有及 时提货所引起的所有费用。 20.1.1.4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买方将按 20.1.2 款的 规定付款。 (二)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 如果货物原产于特定国家 (地区) 且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列入实施加征关税的范围 (涉及的商品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相关公告为准) ,则买方按如下 方式付款给卖方: (选择一) 20.1.1.1 (a) 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 90 天,买方将通过买方银行开出 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样式见第三 章),信用证金额等于货物合同金额的 15%,信用证有效 期至合同规定最后一次交货后的第 21 天为止。每批发货 金额的 15%在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支付。 (i) 对于 “到岸价 (CIF) ” 或 “运费、 保险付至……价 (CIP) ” 合同,标有“运费已付”的全套已装运清洁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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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8 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 T/T 支付。货物进口时被实 施加征关税,则加征的关税及由此增加的增值税等额外税 费由卖方承担。如卖方未按约定另行支付给买方,买方有 权在支付合同应付货款时直接予以扣减,未足额进行扣减 的,卖方需承诺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否则卖方需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i) 3 份商业发票。 (ii) 1 份由买方签署的货物收货证明。 (iii) 如货物进口时被实施加征关税,卖方支付加征的关 税及由此增加的增值税等额外税费的银行付款凭证。 (c) 货物合同金额的 10%将在所有合同货物验收后,且收到下 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 T/T 支付。 (i) 3 份商业发票。 (ii) 1 份由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货物验收报告。 20.1.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在议付中 发生利息,将由卖方承担。 20.1.1.3 在每次装船后 48 小时内,除上述第 20.1.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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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19 卖方承担。如卖方未按约定另行支付给买方,买方有权在 支付合同应付货款时直接予以扣减,未足额进行扣减的, 卖方需承诺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否则卖方需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i) 3 份商业发票。 (ii) 1 份由买方签署的货物收货证明。 (iii) 如货物进口时被实施加征关税,卖方支付加征的关 税及由此增加的增值税等额外税费的银行付款凭证。 20.1.1.2 货物合同金额的 10%将在所有合同货物验收后,且收到下列单 据并审核无误后 30 天内 T/T 支付。 (i) 3 份商业发票。 (ii) 1 份由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货物验收报告。 20.1.2 (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提供的货物,买方将按如下方式付款给卖方: 20.1.2.1 货到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货款的100%。 20.1.2.2 买方支付货款前,卖方须向买方开具数额相等的增值税发票, 买方据此付款。 (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提供的货物,其第三方产品如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关境内供货,买方将按如下方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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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0 定》的实施意见(沪卫监察〔2007〕1 号) ”第八条的规定:本市医疗卫生机 构在与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或代理人签署药械等采购(招标采购)合同时, 应在合同中列明有关企业承诺不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条款及一旦被列入商业 贿赂不良记录后购销合同将解除并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买方在查明卖方有 商业贿赂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该将全额货款偿还给买方并 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对买方的一切直接损失与费用,并且卖方还应该向买 方支付合同金额 20%的补偿金。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上海分会按其仲裁规则和 程序在上海进行。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中文。 35.1 本合同项下卖方给买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本专用条款第1条第7)款所 示的地址;买方给卖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本专用条款第1条第8)款所 示的地址。 36.2 互惠协议的标题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 政府关于所得税和财 产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37.4 本项目由买方委托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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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1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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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2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设备名称及数量: 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 壹套 二、交货日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交付的货物:信用证开立后90天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交付的货物:合同签订后90天内 3、若因招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机房不具备装机条件、免税办理时效等情况) ,造成在 前述交货期内不具备收货条件, 从而导致交货延迟的, 则交货期应顺延至收货条件完备后, 但不得晚于招标人出具的书面交货通知后30天内。 三、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本次采购设备清单中的“三合一超高分辨质谱仪主机”原厂 保修期≥3 年(本条款须提供响应产品的原厂(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 厂公章有效) 。 2、★售后服务:针对本次采购设备清单中的“三合一超高分辨质谱仪主机”提供原厂(制 造商)出具的质保证明。设备保修期的期限自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 条款须提供响应产品的原厂(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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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3 1.3 相对湿度至少包括:20-80% 1.4 气体需求:99%高纯氮气,最大消耗量≤20L/min 2 质谱部分: 2.1 离子源 2.1.1 可加热电喷雾离子源 2.1.1.1 独立的可加热电喷雾离子, 集成式气路电路设计, 安装离子源时即可实现气路 电路连接,自动识别 2.1.1.2 离子源喷针采用 60°喷雾,正对废液出口,喷针前后,左右,上下可灵活进 行调整 2.1.1.3 离子源最高加热温度≥500℃,不分流的情况下采用纯水作为溶剂,流速 ≥1μL-1000μL/min 2.1.2 高灵敏纳流喷雾离子源 2.1.2.1 离子源至少具有可视窗、摄像头等便于监测喷雾状况,色谱柱零死体积连接, 可实现源区加热,温度设置范围≥30-50℃,能够在长时间内提供高度稳定的 喷雾 2.2 离子传输系统 2.2.1 采用大口径高容量金属离子传输管 2.2.2 离子传输管可独立加热, 软件可单独设置离子传输管加热温度, 最高加热温度 ≥385℃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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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4 2.3.2.10 检测器:采用傅里叶变换无损型检测器,若采用非傅里叶变换检测器如 ADC 检测器、复合 ADC 检测器、MCP 检测器、光学检测器,需额外配置≥6 个原厂 原装全新的检测器备用, 以用于后续消耗 (投标文件需提供制造商盖章技术白 皮书作为佐证材料; 若采用非傅里叶变换检测器, 投标文件需提供制造商盖章 承诺函,承诺 “额外配置≥6 个原厂原装全新的检测器” ) 2.3.3 无损离子传输质量分析器 2.3.3.1 质量范围:≥50m/z-6000m/z 2.3.3.2 分辨率:在 524m/z 下≥75000FWHM 2.3.3.3 采集速度:MS 2 ≥180Hz,最大离子注入时间设置为≤3ms 2.3.3.4 质量准确度:外标法 24 小时内≤5ppm RMS 2.3.3.5 谱内动态范围:单张谱图内≥1000 3 超高效液相色谱系统部分: 3.1 二元泵 3.1.1 流量范围:≥0.001-5mL/min,增量为 1μL/min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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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5 5 组学性能: 5.1 高通量蛋白质组学:≥200ng hela 全细胞裂解液上样,≤8min 总分析时长下, 蛋白鉴定数量≥7900PGs(SwissProt Human 20K 标准数据库,采用 directDIA 进行数据采集,三针合并搜库下得到) 3、配置要求: 1 三合一超高分辨质谱仪主机 1 台 2 离子分离组件 1 个 3 可加热电喷雾离子源 1 个 4 纳流喷雾离子源 3 个 5 高通量蛋白液相系统 1 套 6 超高效液相色谱系统 1 套 7 仪器控制软件 1 套 8 蛋白组学分析软件 1 套 9 高通量蛋白分析柱及预柱 10 套 10 样品瓶及瓶盖套装 10 套 11 进样针 3 根 12 针座 20 个 13 源区柱温箱 2 套 14 数据采集工作站 1 套,配置不低于:IntelCorei7-12700(12 核/20 线程), 内存 32GB,1TB 固态硬盘+4TB 机械硬盘 15 10KWUPS 稳压电源 1 套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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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6 附件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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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7 附件2: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目录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货物说明一览表 5.响应/偏离表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设备系统配置的详细清单(包括软硬件及伴随服务) 8.质保期外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价格 9.技术资料 10.售后服务承诺书 11.投标人关联关系情况声明函 12.无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行为承诺书 13.声明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单位提供关境外货物的情况) 14.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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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8 附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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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29 附件 4: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在此郑重声明:经查 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我公司自开展经营活动以来,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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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30 附件 5: 关于原产于特定国家 (地区) 特定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承诺书 (格式)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在此承诺: 若我司投标产品为原产于特定国家(地区)特定进口商品,并在货物进口时被中国海 关实施加征关税,则加征的关税以及由此增加的增值税等所有进口环节额外税费(以下称 “加征关税及额外税费” )由我司承担。 若我司有幸中标,我司承诺于中标产品进口申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征关税及额 外税费另行支付给招标人。若我司未按时将加征关税及额外税费支付给招标人,我司同意 招标人在支付合同应付货款时直接予以扣减,若合同应付货款不足以扣减加征关税及额外 税费的,我司承诺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否则,我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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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31 附件 6:质保期外备件和专用工具报价表(格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原产地 价格条件 单价 备注 注: 1.本表内所报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 2. 本表所报价格为投标货物质保期外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若投标货物无需相关备件及专用工具,本表请填写无。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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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32 附件 7:投标人关联关系情况声明函(格式) 致: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国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本公司在此郑重声明: 1、未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接受委托为本项目前期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的规定,特就本公司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 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申报人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 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 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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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33 附件 8:无串通投标及弄虚作假行为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承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规定,并 理解以下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 一、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 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视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属于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 使用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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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34 我司承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我公司疑似存在上述行 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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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0811-264DSITC1528;项目名称:纳升液相色谱三合一超高分辨组合型质谱联用仪采购 35 附件 9:声明函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单位提供关境外货物的情况) 致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作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若我单位成为 本项目的中标人,则我单位确认本项目按如下方式执行: 我单位指定 (收款单位的中/英文名称)作为应收款项的收款单位签订外贸合同。该合 同项下除收款权利外的其他所有权利义务均由我司承担。 同时,我单位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所 作出的承诺履行全部义务。 本声明函自我单位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始终有效。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收款单位名称(中英文) : 公章: 收款单位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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