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已中标建筑工程与装修合同公告 · 工程 · 竞争性磋商

南泗塘北段步道景观提升项目的合同公告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本站提供公开信息索引与结构化线索。资格条件、时间和金额均以官方原文及后续更正为准。

公告时间轴

  1. 合同公告
    南泗塘北段步道景观提升项目的合同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官方原文 ↗

资格、清单与技术要求线索

机器提取,不替代原文
  • notice.stage· 官方字段

    采购合同公告

  • project.procurementMethod· 官方字段

    竞争性磋商

  • project.projectCode· 官方字段

    310113111260630121754-13366871

  • project.provinceCode· 官方字段

    310113

  • project.purchaser· 官方字段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attachment.text· 第 1 页· 官方字段

    1 注:请甲乙双方按此模版同步签订线下纸质合同,线下合同与线上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应,线上合 同未尽事宜按线下纸质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11NMB2F0916820262601 南泗塘北段步道景观提升项目 施 工 合 同

  • attachment.text· 第 2 页· 官方字段

    2 发包人: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承包人: 上海 益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承包人(全称): 上海益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南泗塘北段步道景观提升项目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南泗塘北段步道景观提升项目 。 2. 工程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投资 100% 。 5. 工程内容: 南泗塘北段步道景观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 6. 工程承包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 2 、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 明、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为准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

  • attachment.text· 第 3 页· 官方字段

    3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叁佰肆拾捌万玖仟玖佰壹拾叁元整 ( ¥ 3489913 元 ) ; 其中: (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元 ) ; (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 元 ) ; (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 元 ) ; ( 4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 2.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 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 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4 )通用合同条款; (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 6 )图纸; ( 7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8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

  • attachment.text· 第 4 页· 官方字段

    4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 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 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 公章 ) 承包人: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殷高西路 111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attachment.text· 第 5 页· 官方字段

    5 委托代理人: 张意欣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attachment.text· 第 6 页· 官方字段

    6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印发的 《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 - 2017 - 0201 )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略)

  • attachment.text· 第 7 页· 官方字段

    7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纪要、 备忘录、 补充文件、 指令、 传真、 电子邮件、 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 attachment.text· 第 8 页· 官方字段

    8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工程需 要所设置的生活及加工场地、承包人自行解决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

  • attachment.text· 第 9 页· 官方字段

    9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

  • attachment.text· 第 10 页· 官方字段

    10 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或加固、修复等)道路、桥梁以及 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和建设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 续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由承包人根据招投标阶段现场踏勘情况在 投标文件中自行考虑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 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 .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 方式: 。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

  • attachment.text· 第 11 页· 官方字段

    11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进行监督,并办理工程中的一切签证、技术核定、工程变更等手续,办理工程中需要确 认的材料价格核定手续等。签证、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隐蔽工程量等须发包人代 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专用章)认可后方有效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施工用水用电及场地平整,施 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 相关费用 。

  • attachment.text· 第 12 页· 官方字段

    12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9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要求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后三个月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及电子版,满足相关部门备案制验收要 求 。 ( 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负责办理报监、 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施工过程中对需检测的材料按 有关规定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并承担有关费用(检测合同由发包人与检测单位签署,但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按规定需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由承包人负责组 织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钢结构的焊接 X 光检测和防 火检测等,并提供相关报告; 2 )实施过程的环境与颗粒物的检测(时间按开工后 7 个 月计算); 3 )竣工

  • attachment.text· 第 13 页· 官方字段

    13 向发包人提供临时办公的要求: 向发包人、 监理单位提供满足现场必要的办公用房。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 10 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清运全部建筑垃圾,并经 发包人验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承包人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劳动福利待遇、劳动保险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 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按合同付款,如出现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情况,一切纠纷由承包 人自行解决,不得以工程合同关系为由,要求发包方支付。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作。组织和开展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全面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技术、经济等各类签 证的确认及其他日常工作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确保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少于 5 工作日

  • attachment.text· 第 14 页· 官方字段

    14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必须 确保常驻工地,有事需请假,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擅自离开且未得到批准处 以 5000 元 / 次的违约金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为确保本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在中标 后必须到位,未经发包人批准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 目经理,处以本合同造价 0.1% 违约金。如需更换,应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且必须不 低于前任资历(资格、经历)的人员,同时处以经济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3.2.4 承 包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更 换 项 目 经 理 的 违 约 责 任 : 0.1% 违约金。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 14 天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书面要求 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 处以本合同造价

  • attachment.text· 第 15 页· 官方字段

    15 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处以本合同造价 0.05% 违约金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有事离 开需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开工地处以 3000 元 / 次违约金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 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开工办理工程移交 直至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办理完成。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attachment.text· 第 16 页· 官方字段

    16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 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 行确定: ( 1 ) / ; ( 2 ) / ; ( 3 )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48 小时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 attachment.text· 第 17 页· 官方字段

    17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符合建筑行业管理要求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符合建筑行业及工程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管理要 求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 7 天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符合建筑行业管理要求。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做 到“场地清”无渣土垃圾等现象发生;渣土承运必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和车辆; 规范处置 渣土,不偷倒,不乱倒,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营运检查,不允许发生偷倒乱倒渣土和 建筑垃圾的现象;竣工结算渣土承运(垃圾外运)费用时,必须出示区废弃物管理所核 发的渣土处置行政许可证明后方予结算;如发生不按相关规定处置渣土的情况,经区废 弃物管理所核实后,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须按规定办理施 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发包人负 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责任,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 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相应的责

  • attachment.text· 第 18 页· 官方字段

    18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 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 14 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 之日起 7 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 之日起 7 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 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 7 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 7 天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 3 天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 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attachment.text· 第 19 页· 官方字段

    19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 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的期限: 开工前 3 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 7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重大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的;发生 不可抗力的;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一切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日历天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二扣罚(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工程合同造价的 5%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5 级以上的地震、海啸、空中不明飞行物 坠落在施工范围内、其他严重影响施工的自然灾害等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1 ) 日气温超过 38 度的高温大于三天 ; ( 2 ) 大风、大雪、暴雨、冰雹等影响施工的天气 ; ( 3 ) 其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attachment.text· 第 20 页· 官方字段

    20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 样品的种类、 名称、 规格、 数量要求: 符 合相关管理要求 :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 格、数量要求:承包人用于现场施工的所有材料、设备、制品等需经设计人、监理代表、 投资监理(暂定价材料和设备)以及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和用于施工,否则将承担由 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详细要求由发包人代表提出。”(注:具体产品由建设单位确定) 。 其中材料采购约定如下: ( 1 )承包方供应材料施工前应在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提供材料品牌、产品合格证及检 测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合同证书、测试指标、技术文件、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 装箱单、检验报告、厂方授权书及面积证明、规格、型号等),并承诺原材料均符合国 家、行业、地方或团体现行有效标准和规范,样品送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具有实验

  • attachment.text· 第 21 页· 官方字段

    21 准要求采购。大宗材料和主要材料的采购应事先通知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进行。承包方 在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检查、确认。 ( 3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与发包方要求、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要 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 工期不予顺延。 ( 4 )发包方对承包方采购材料有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材料结果作为结算审计依据之一。发包方有 权要专业机构进 行测试,并将结果通知工程师,经工程师同意后方可使用;测试结果不 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承包方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及赔偿 发包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 5 )双方对工程质量存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该 鉴定结论对双方具有最终的约束力。 ( 6 )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监理 工程师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并按发包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返工、 修理,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理

  • attachment.text· 第 22 页· 官方字段

    22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承包人承担工程检测费用(含原 材料、门窗和幕墙检测、消防检测、防水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不含基坑检测) 及平行检测所需相关材料费用。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3 天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3 天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 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

  • attachment.text· 第 23 页· 官方字段

    23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2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0.7.1 中的 ( 2 ) 种 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双方实施过程中协商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 、固定单价合同。 本合同为: 固定单价合同。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 (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 暂列金额) 的 30% (其 中含全部安全文明措施费) 。

  • attachment.text· 第 24 页· 官方字段

    24 预付款支付期限: 签订合同后 30 个工作日内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现有规范文件 执行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现有规范文件 执行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 是否适用第 12.3.4 项 〔总价合同的 计量〕 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预付款为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的 30% ;工程办理竣

  • attachment.text· 第 25 页· 官方字段

    25 工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 40% ,完成工程审价后 (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 交付的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 97% ,质保期满后 ( 如无质量 相关问题发生 ) ,发包人无息支付剩余的费用。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 1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 2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 3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 1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 2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 attachment.text· 第 26 页· 官方字段

    26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符合建筑行业管理要求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 1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 2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 。

  • attachment.text· 第 27 页· 官方字段

    27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60 天内提供完整的符 合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给发包人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结算原则:单价合同,工程数量按实计算,社保按文件规定计算。结算特殊要求:工程 结算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审核,审核费按上海市造价咨询的有关规定计 算,其中结算超过 5% 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 5% 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 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必要时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 扣除直接交付给中介审核机构。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 1 )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 attachment.text· 第 28 页· 官方字段

    28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24 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 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2 ) 种方式: ( 1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 2 ) 3 % 的工程款; ( 3 )其他方式 :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2 ) 种方式: (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 3 )其他扣留方式 :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质量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 attachment.text· 第 29 页· 官方字段

    29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 天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 3 )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 2 )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 4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 5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 6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 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违约责任: / 。 ( 7 )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 〔发

  • attachment.text· 第 30 页· 官方字段

    30 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 付。

  • attachment.text· 第 31 页· 官方字段

    31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 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 2 ) 种方式解决:

  • attachment.text· 第 32 页· 官方字段

    32 (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1 、社会保险费取费及缴交核对办法:执行沪建建管( 2017 ) 899 号文,按实结算, 且最终社会保险费结算金额不高于承包人投标自报金额。 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 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attachment.text· 第 33 页· 官方字段

    33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attachment.text· 第 34 页· 官方字段

    34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缺陷责任期自 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 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 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 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 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 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 attachment.text· 第 35 页· 官方字段

    35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attachment.text· 第 36 页· OCR 识别

    36

  • attachment.text· 第 37 页· 官方字段

    37 附件 2 :廉政责任书格式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 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 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者外 ) ,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 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 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 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 费、感谢费等。

  • attachment.text· 第 38 页· 官方字段

    38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 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 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 境 ) 、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 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 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 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 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 .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 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 境 ) 、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

  • attachment.text· 第 39 页· 官方字段

    39 4.2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 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 单位公章 ) 承包人: ( 单位公章 )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 章 )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 attachment.text· 第 40 页· OCR 识别

    邮政编码: 40 邮政编码: / va OF 了 er

  • attachment.text· 第 41 页· 官方字段

    41 附件 3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 意明确如下协议: 一、 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 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 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 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 二、 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 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 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 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 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 定期组织考核; 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 个人应给予表彰 和物资奖励。 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 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 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 单位每次处罚 500 至 5000 元,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 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 任单位每次处罚 1 万至 5 万元。

  • attachment.text· 第 42 页· 官方字段

    42 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 2 至 3 名管理安全 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 5000 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 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 包括奖惩制度 ) ,按照 “ 谁施工谁负责 ” 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 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 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 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 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 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承包人要按照 “ 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 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 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消除隐患。 十、承包人应

  • attachment.text· 第 43 页· 官方字段

    43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附件 4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 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 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 双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 的文明施工原 则。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 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 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 三、 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 落实如下有关要求: 1 、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 上岗。 2

  • attachment.text· 第 44 页· 官方字段

    44 4 、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通道上排放,禁止泥浆水、 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 ( 包括土方 ) 做到有序堆 放,不得侵占车行道、人行道。施工中要加强对各种管线的保护。 6 、施工中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 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 7 、为配合实施国家和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的要求,承包人必须在每年 5 - 8 月委托政府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粉尘、废水进行一次测试,出具相 应的测试报告,并提交发包人备案。 8 、如发现承包人未进行上述环境保护测试工作,此测试工作由发包人代为办理, 其费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 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 责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 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 定期组织检查, 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以承包人责任违约,对责任单 位每次处罚 500 至 5

  • attachment.text· 第 45 页· 官方字段

    45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签约日期: 附件 5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 现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 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 规范》(后附)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 .发包人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 时向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 指导和协调工作。 3 .发包 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 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 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 (500 至 1000 元/次 ) 。 4 .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

  • attachment.text· 第 46 页· 官方字段

    46 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 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 成后果的。 (3) 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 行 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4) 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后附)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 电热毯、电熨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 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 .承包人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 法部门调查处理: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承包人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 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承包人进行 2000 至 50000 元 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 . 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由发 包人开具书面通知单给承包人认可。 处理款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 .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发包人可 按 “ 协商、集中 ” 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 分担,承包人不得推委。

  • attachment.text· 第 47 页· 官方字段

    47 5 .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 求复议。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 的,有权向发包人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6. 承包人应该接受发包人安保部门的监督、 检查和指导, 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 门发出的整改指令。 三、其他 1 .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 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官方附件

  • 南泗塘北段步道景观提升项目的合同(11NMB2F0916820262601).pdf
    1.4 MB · 安全扫描通过 · 已解析
    前往官方下载 ↗

本站不重新分发来源附件,下载由官方站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