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安林舍建设项目的合同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本站提供公开信息索引与结构化线索。资格条件、时间和金额均以官方原文及后续更正为准。
公告时间轴
资格、清单与技术要求线索
- notice.stage· 官方字段
采购合同公告
- project.procurementMethod· 官方字段
竞争性磋商
- project.projectCode· 官方字段
310115141260415103789-15346043
- project.provinceCode· 官方字段
310115
- project.purchaser· 官方字段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 attachment.text· 第 1 页· 官方字段
合同编码:11N00246977720264806 心安林舍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上海征潮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attachment.text· 第 2 页· 官方字段
发包人(全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上海征潮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心安林舍建设项目 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 1 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心安林舍建设项目 1.2 工程地点:宣桥镇 1.3 工程内容: 本项目主要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对现状 2 层老旧房屋翻新, 建筑面积 150 平米, 打造集特色轻餐、商务会议的乡村驿站,开展林下活动,设置栈道、林下休闲场所等。(具体数 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1.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第 2 条 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2.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 3 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招、投标书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
- attachment.text· 第 3 页· 官方字段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36-2016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903-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程 DGJ08-2135-20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16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15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 定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 5 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5.1 开工前 3 天组织现场交底。 第 6 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6.1 参加发包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交发包方。 6.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如需变更派驻工地代表,应当提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其同意。 职
- attachment.text· 第 4 页· 官方字段
五、安全施工 第 9 条 安全施工 9.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 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 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发包 人施工现场须设置好标志标牌等安全标识, 施工人员须穿戴好安全衣帽, 配齐配好用好安全设备, 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9.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 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承包人因未遵守发包人的安全要求,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承包 人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 10 条 合同价款: 10.1 工程造价:¥2126468.2 元整 大写:贰佰壹拾贰万陆仟肆佰陆拾捌元贰角 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价认定为准。 10.2 本合同价款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对承包人超出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范 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10.3 凡经发包人同意之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总价的变动,未
- attachment.text· 第 5 页· 官方字段
11.1.2 质保金 质保金为最终价款的 3%。 11.1.3 质保期满后结清余款(无息)。 11.1.4 由于因质量原因引起的各类费用, 应由甲方在质保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 足。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 12 条 竣工验收 12.1 分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资 料和验收报告。 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 10 日内组织验收。 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 收后 10 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12.2 验收方案由承包人制定,经发包人认可后通过。 第 13 条 竣工结算 13.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13.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通过后 1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决算审价资料及工程竣 工技术档案资料各两套。 13.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 20 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并由建设单位上 级主管部门及区财政部门安排审价审计。 八、违约责任 1、承包人未充分及时履行本协议项下合同义务或提供的任一项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为合
- attachment.text· 第 6 页· 官方字段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5.5 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根据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均须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 十、合同生效及终止 第 16 条 合同生效时间 16.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 17 条 合同终止时间 17.1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 18 条 合同份数 18.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伍份,由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附件 第 19 条 合同附件 19.1 工程质量保修书 19.2 廉洁协议书 19.3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19.4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19.5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 发包人(公章):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 政府 承包人(公章):上海征潮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徐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夏燕澜 电话:58185621 电话:1850212882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沪南公路 8888 号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 attachment.text· 第 7 页· 官方字段
合同附件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 附件 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 附件 4: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 附件 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 attachment.text· 第 8 页· 官方字段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上海征潮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心安林舍建设项目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 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 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 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和建设部第 80 号令执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 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 程实际竣工验收日期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
- attachment.text· 第 9 页· 官方字段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7 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 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下水管道跑冒滴漏、暖气管道漏水漏气、燃气管道漏气、 电器及线路故障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 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 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 3%。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待本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工程款项支付至本工程结算金额的 97%;经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合同价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用于保证承包单位在缺陷责任 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
- attachment.text· 第 10 页· 官方字段
附件 2:廉政责任书格式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全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上海征潮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 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 防止谋 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 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 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 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 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 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
- attachment.text· 第 11 页· 官方字段
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 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 健身、 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 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 严格执行工 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 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 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 attachment.text· 第 12 页· 官方字段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 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 承包人(公章):[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中心 -供应商联系人]
- attachment.text· 第 13 页· 官方字段
附件 3: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 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 明确如下协议: 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 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 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 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 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 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 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 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 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 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 罚 500 至 5000 元,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1 万至 5 万元。 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
- attachment.text· 第 14 页· 官方字段
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 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 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 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 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 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 隐患。 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 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 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 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 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 救受伤人员、 保护现场的同时, 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
- attachment.text· 第 15 页· 官方字段
附件 4: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 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 行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 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 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 双方要认真贯彻“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 现场由发包人项目管理组牵头, 建立三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 负责日常管理协调 工作,争创文明工地。发包人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 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承包人负责。 三、 承包人在其施工大纲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落实 如下有关要求: 1、 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施工铭牌, 所有施工管理、 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连续、稳
- attachment.text· 第 16 页· 官方字段
用由承包人加倍承担。 四、承包人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落实责 任制。做到“五小”生活设施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五、发包人对承包人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 对承包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 并有权以承包人责任违约, 对责任单位每 次处罚 500 至 5000 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 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 1 万至 5 万元不等,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安全抵押金中扣除,最 高上限为 10 万元。 六、因承包人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 以及由此而使发包人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发包人(公章):[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_1] 承包人(公章):[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_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中心 -供应商联系人]
- attachment.text· 第 17 页· 官方字段
附件 5: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 治安、防火责任协议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 根据《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 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在与承包人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发包人对 《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 书面交于承包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发包人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 承包人进行传达布置, 定期听取承包人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 做好指导和协 调工作。 3.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承包人有关人员发 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 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 至 1000 元/次)。 4.承包人的违章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尚未造成后果的。 (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进行动火作
- attachment.text· 第 18 页· 官方字段
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发包人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承 包人不得推委。 二、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 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发包人备案。 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发包人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 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承包人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上海城市 轨道交通公安分局和发包人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发包人布置的“创建治 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发包人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 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 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发包人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发包人)的损失,由承 包人承担。 5.承包人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
官方附件
- 前往官方下载 ↗心安林舍建设项目的合同(11N00246977720264806).pdf509 KB · 安全扫描通过 · 已解析
本站不重新分发来源附件,下载由官方站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