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已中标教育科研更正公告 · 服务 · 公开招标

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上海市秋萍学校

本站提供公开信息索引与结构化线索。资格条件、时间和金额均以官方原文及后续更正为准。

公告时间轴

  1. 合同公告
    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官方原文 ↗
  2. 更正公告最新
    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官方原文 ↗

资格、清单与技术要求线索

  • notice.stage· 官方字段

    合同变更公告

  • project.procurementMethod· 官方字段

    公开招标

  • project.projectCode· 官方字段

    310115000261028145230-15392498

  • project.provinceCode· 官方字段

    310115

  • project.purchaser· 官方字段

    上海市秋萍学校

  • attachment.text· 第 1 页· 官方字段

    关于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的合同变更 一、合同基本情况 合同编号: 11N4250553062026403 合同名称: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 二、变更信息 变更内容:因合同模板问题无法直接对支付时间及比例、金额修改,现变更如下: 1 、 2026 年 11 月 22 日前,支付比例 18.37% ,金额 415106.00 元; 2 、 2027 年 3 月 5 日前,支付比例 27.21% ,金额 615056.00 元; 3 、 2027 年 6 月 5 日前,支付比例 27.21% ,金额 615055.00 元; 4 、 2027 年 10 月 25 日前,支付比例 27.21% ,金额 615055.00 元。 变更日期: 2026-10-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签约各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 attachment.text· 第 1 页· 官方字段

    1 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4250553062026403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合同各方: 甲方: 上海市秋萍学校 乙方: 上海彩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清 ( 女 ) 地址: 芦云路 5 号 地址: 浦东新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1306 电话: 13611647633 电话: 15921136670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机构管理员 联系人: 黄清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管理条 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 实信用的原则,就 上海市秋萍学校 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第 1 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上海市秋萍学校(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校园物业 上海市秋萍学校 地址: 上海市秋萍学校 建筑面积: 28207.43 平方米 第 2 条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 attachment.text· 第 2 页· 官方字段

    2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区域, 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 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物业竣工图纸及物业构成明细应作为合同附件, 物业构成明细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 交接清单为准。 第 3 条 服务质量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第 4 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2026 年 11 月 1 日-2027 年 10 月 31 日。 第 5 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2260272 元(大写:贰佰贰拾陆万零贰佰柒拾贰元整。 本项目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不会因政策性调价、人工成本、材料、设备使用年限 增长引起的维修成本增加和效能衰减等因素(不可抗力除外)的调高而进行调整,自第 二年度起,中标服务单价中除社保金最低缴纳基数、公积金缴纳下限标准和员工最低月 工资标准随国家政策调整而相应调高外,其余费用标准不变。变动部分经核算后计入当 年度的合同价中, 当年度的实际合同价以经核定的实际服务内容确定。 第 6 条 物业管理用房 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位于 \。 物 业管理用房属采购人所有,供乙方

  • attachment.text· 第 3 页· 官方字段

    3 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 款项。如发生延迟支付情况,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 8 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 attachment.text· 第 4 页· 官方字段

    4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 1 条 一般规定 1.1 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 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约定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于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类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企 业标准规范,合同双方需强调遵照执行的标准规范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遵守法律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 准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执照、证件、批 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 1.3.2 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 纳相应税费。 1.4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 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 件。 1.5 廉政责任

  • attachment.text· 第 5 页· 官方字段

    5 甲乙双方在物业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工 作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 2 条 物业交接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就物业交接办法、时间、内容、程序、查验要求、 责任等,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约定,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第 3 条 业户(业户代表)、大楼管理委员会及其会议 3.1 对于党政机关非集中办公点,具有物业使用权的党政机关即为业户,与物 业管理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3.2 对于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点, 入驻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点的党政机关即为业户, 应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大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楼管委会),成员由入驻党政机关 组成。大楼管委会依管理规约取得授权后,委托一家党政机关作为业户代表,与物业管 理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也可由各党政机关作为业户与物业 管理服务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大楼管委会应定期召开大 楼管委会会议,加强与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 高。 第 4 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

  • notice.stage· 官方字段

    采购合同公告

  • project.procurementMethod· 官方字段

    公开招标

  • project.projectCode· 官方字段

    310115000261028145230-15392498

  • project.provinceCode· 官方字段

    310115

  • project.purchaser· 官方字段

    上海市秋萍学校

  • attachment.text· 第 6 页· 官方字段

    6 和处理工作。 4.4 保洁服务。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和相应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杀灭害、 垃圾收集分类和清运等工作。 4.5 绿化养护和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绿地、树木、灌木、景观及室 内公共场所植物等养护、管理工作。 4.6 节能管理。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 域的电、水、燃气等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能源分项计量、办公建 筑能源审计、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工作,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7 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天候公共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包括 人员出入管理、安全巡视、24 小时物业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4.8 交通秩序维护与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各类车辆进出秩序,引 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停车场所的安全使用管理。 4.9 消防防灾管理。完善各类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负责物业 管理服务区域的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 期开展预案演练, 一旦发生火灾等灾情及时报告, 并配合相关部门及甲方做好处置应对。 4.10 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

  • attachment.text· 第 7 页· 官方字段

    7 6.1 乙方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约实施。 6.2 乙方所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乙方应书面通知 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 乙方所签订的分包合同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 合同的服务标准,若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则以本合同为准。乙方对专业分包单 位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将专业分包项目再次转包。 6.3 分包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对分 包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监督管理,保证合同的履行。 第 7 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 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 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7.2 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7.3 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 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固定资产配置、绿化和设 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

  • attachment.text· 第 8 页· 官方字段

    8 第 8 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 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工作。 8.2 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 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8.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 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8.4 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 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 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 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 作出调整。 8.5 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 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8.6 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乙方应 及时整改

  • attachment.text· 第 9 页· 官方字段

    9 8.10 投保物业公众责任险。 8.11 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 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 方应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 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第 9 条 物业维修养护 9.1 甲方所支付物业费用中已包含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该费用按物业总价 百分比计算,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超过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标准的维修项目,乙 方需按维修申报程序向甲方申请,列入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的单项单件维修费用(含 物件更换费用)标准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9.2 物业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费用由甲方按照大中修维修申报程序向有关部 门申请,物业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9.3 甲方应创造条件,指导、协助乙方推进物业维修信息化管理,提高物业管 理水平。 第 10 条 节能管理 10.1 甲方对乙方节能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乙方做好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 节能等工作。 10.2 乙方应重视物业节能工作,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节能管

  • attachment.text· 第 10 页· 官方字段

    10 (1)直接人工费; (2)管理费; (3)利润; (4)税费 各类能耗费用收费计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3 乙方按照包干制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 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服 务年度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按本合同约 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 专用条款。 12.4 乙方按照酬金制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 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服 务年度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收支情况,具体收费标 准详见专用条款。 12.5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 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等情况,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相应调整。 12.6 甲方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 13 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3.1 为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履行合同, 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按合同总价 %的金 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存续期间,

  • attachment.text· 第 11 页· 官方字段

    11 14.1 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4.2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 付管理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4.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管 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 30 日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 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 14.5 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4.6 其他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 15 条 争议解决方式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端。 15.2 如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就争议事项向浦东 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attachment.text· 第 12 页· 官方字段

    12 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前述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时的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 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原送达地址在收到 变更通知之前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attachment.text· 第 1 页· 官方字段

    1 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4250553062026403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合同各方: 甲方: 上海市秋萍学校 乙方: 上海彩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清 ( 女 ) 地址: 芦云路 5 号 地址: 浦东新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1306 电话: 13611647633 电话: 15921136670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机构管理员 联系人: 黄清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管理条 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 实信用的原则,就 上海市秋萍学校 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同。 第 1 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上海市秋萍学校(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校园物业 上海市秋萍学校 地址: 上海市秋萍学校 建筑面积: 28207.43 平方米 第 2 条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 attachment.text· 第 2 页· 官方字段

    2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区域, 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资 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物业竣工图纸及物业构成明细应作为合同附件, 物业构成明细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 交接清单为准。 第 3 条 服务质量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 第 4 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 2026 年 11 月 1 日-2027 年 10 月 31 日。 第 5 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2260272 元(大写:贰佰贰拾陆万零贰佰柒拾贰元整。 本项目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不会因政策性调价、人工成本、材料、设备使用年限 增长引起的维修成本增加和效能衰减等因素(不可抗力除外)的调高而进行调整,自第 二年度起,中标服务单价中除社保金最低缴纳基数、公积金缴纳下限标准和员工最低月 工资标准随国家政策调整而相应调高外,其余费用标准不变。变动部分经核算后计入当 年度的合同价中, 当年度的实际合同价以经核定的实际服务内容确定。 第 6 条 物业管理用房 甲方根据相关要求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位于 \。 物 业管理用房属采购人所有,供乙方

  • attachment.text· 第 3 页· 官方字段

    3 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 款项。如发生延迟支付情况,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1 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 8 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 attachment.text· 第 4 页· 官方字段

    4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 1 条 一般规定 1.1 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 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约定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于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类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企 业标准规范,合同双方需强调遵照执行的标准规范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遵守法律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 准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执照、证件、批 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 1.3.2 乙方应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 纳相应税费。 1.4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 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 件。 1.5 廉政责任

  • attachment.text· 第 5 页· 官方字段

    5 甲乙双方在物业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工 作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签订的廉政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 2 条 物业交接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就物业交接办法、时间、内容、程序、查验要求、 责任等,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约定,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专用条款。 第 3 条 业户(业户代表)、大楼管理委员会及其会议 3.1 对于党政机关非集中办公点,具有物业使用权的党政机关即为业户,与物 业管理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3.2 对于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点, 入驻党政机关集中办公点的党政机关即为业户, 应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大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楼管委会),成员由入驻党政机关 组成。大楼管委会依管理规约取得授权后,委托一家党政机关作为业户代表,与物业管 理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 也可由各党政机关作为业户与物业 管理服务单位分别签订合同,并行使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大楼管委会应定期召开大 楼管委会会议,加强与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提 高。 第 4 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

  • attachment.text· 第 6 页· 官方字段

    6 和处理工作。 4.4 保洁服务。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位和相应场所的清洁卫生、消杀灭害、 垃圾收集分类和清运等工作。 4.5 绿化养护和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绿地、树木、灌木、景观及室 内公共场所植物等养护、管理工作。 4.6 节能管理。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 域的电、水、燃气等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能源分项计量、办公建 筑能源审计、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工作,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4.7 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天候公共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包括 人员出入管理、安全巡视、24 小时物业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4.8 交通秩序维护与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各类车辆进出秩序,引 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停车场所的安全使用管理。 4.9 消防防灾管理。完善各类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负责物业 管理服务区域的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 期开展预案演练, 一旦发生火灾等灾情及时报告, 并配合相关部门及甲方做好处置应对。 4.10 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

  • attachment.text· 第 7 页· 官方字段

    7 6.1 乙方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签约实施。 6.2 乙方所选定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乙方应书面通知 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 乙方所签订的分包合同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 合同的服务标准,若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则以本合同为准。乙方对专业分包单 位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将专业分包项目再次转包。 6.3 分包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对分 包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监督管理,保证合同的履行。 第 7 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 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 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7.2 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7.3 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 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固定资产配置、绿化和设 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

  • attachment.text· 第 8 页· 官方字段

    8 第 8 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 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工作。 8.2 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 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8.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 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8.4 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 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 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 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 作出调整。 8.5 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 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8.6 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乙方应 及时整改

  • attachment.text· 第 9 页· 官方字段

    9 8.10 投保物业公众责任险。 8.11 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 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 方应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 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第 9 条 物业维修养护 9.1 甲方所支付物业费用中已包含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该费用按物业总价 百分比计算,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超过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标准的维修项目,乙 方需按维修申报程序向甲方申请,列入物业维修日常小修费用的单项单件维修费用(含 物件更换费用)标准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9.2 物业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费用由甲方按照大中修维修申报程序向有关部 门申请,物业大中修和应急专项维修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9.3 甲方应创造条件,指导、协助乙方推进物业维修信息化管理,提高物业管 理水平。 第 10 条 节能管理 10.1 甲方对乙方节能工作进行指导,配合乙方做好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 节能等工作。 10.2 乙方应重视物业节能工作,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节能管

  • attachment.text· 第 10 页· 官方字段

    10 (1)直接人工费; (2)管理费; (3)利润; (4)税费 各类能耗费用收费计价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3 乙方按照包干制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 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服 务年度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按本合同约 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 专用条款。 12.4 乙方按照酬金制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 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服 务年度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收支情况,具体收费标 准详见专用条款。 12.5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价、最低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数 调整、增设缴费项目等情况,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相应调整。 12.6 甲方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第 13 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3.1 为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履行合同, 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按合同总价 %的金 额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存续期间,

  • attachment.text· 第 11 页· 官方字段

    11 14.1 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4.2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 付管理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相关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14.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管 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延迟履行超过 30 日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 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 14.5 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4.6 其他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 15 条 争议解决方式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端。 15.2 如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就争议事项向浦东 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attachment.text· 第 12 页· 官方字段

    12 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前述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时的各自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 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及仲裁等),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原送达地址在收到 变更通知之前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官方附件

  • 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11N4250553062026403).pdf
    283 KB · 安全扫描通过 · 已解析
    前往官方下载 ↗
  • 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11N4250553062026403).pdf
    132 KB · 安全扫描通过 · 已解析
    前往官方下载 ↗
  • 上海市秋萍学校物业管理项目的合同(11N4250553062026403).pdf
    283 KB · 安全扫描通过 · 已解析
    前往官方下载 ↗

本站不重新分发来源附件,下载由官方站点提供。